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,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,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的判定和量化标准可能因地区、产品类型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。刑事立案是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,具体案件的受理与否还需要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。
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,生产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,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具体立案时,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 销售行为:被告人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,包括生产、贩卖、经营、承揽、代理等行为。
2. 假冒伪劣产品:产品的质量、性能或者标识与正品存在差别,或者以假冒伪劣的方式冒充某个品牌或商品。
3. 牟利目的:销售行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,即以牟利为动机。
4. 数额较大或者严重情节:销售数量较大,或者销售行为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、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等情节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的判定和量化标准可能因地区、产品类型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。刑事立案是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,具体案件的受理与否还需要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。